12月18日下午,由文法学院、经济法研究所主办的第29期经济法前沿名师讲座在瀚学楼710举行。

本期论坛邀请到中国政法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少军教授就“金融法制定中的基本范畴与体系结构研究”这一主题进行讲座。北方工业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所长王斐民教授主持本期论坛。西藏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挂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姚海放教授,北方工业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所长助理谢琳老师作为与谈嘉宾出席讲座。

刘少军教授梳理了我国金融立法顶层设计的历程,我国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后确立了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规范监管的核心思路,历经证券法修改、机构监管调整(如银保监会合并、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成立)等实践探索,最终启动金融基本法制定。刘少军教授强调,制定金融法最核心的问题在于界定金融的基本范畴和目标原则。刘少军教授认为,金融是以货币为核心的价值形成与转换及附属行为。篮球比分,篮球比分网基本法制定,刘少军教授强调需明确金融法的目标,确立“维护金融效率、结构、秩序、安全,规范金融业机构、工具、市场、业务、行为,保护金融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实施金融调节控制和监督管理”的目标。针对法律体系完善等问题,刘少军教授建议继续推进人民银行法、银行业法、信托业法、金融集团法、基础设施法、金融监管法、救助基金法等配套立法,助力在2035年法治国家建设节点前形成完备的金融法律体系。

姚海放教授重点分享了两方面思考。一方面,金融概念的界定不能只响应政策临时规划,应当首先做好学理澄清和实践观察。另一方面,金融活动全监管涉及多个层面,银行、保险、证券这些传统领域监管较严格,但实践中常出现监管节奏跟不上创新的情况。他还强调,研究金融法制不能只盯着原则确立、体系构建这些形式上的内容,更要深入研究基础概念,结合行业实际发展,统筹考虑国家利益、监管需求。最后建议,从事金融法研究的硕博学子,不妨借着这类讲座的机会多深入学习,更好地搭建知识体系,助力学术成长。
60余名文法学院法学研究生参与了这场持续两个多小时的学术讲座。现场氛围专注浓厚,同学们全程凝神聆听,不时提笔记录核心观点与学术见解。活动结束后,同学们一致认为,讲座内容兼具深度与实用性,不仅解答了自身长期以来的学术困惑,更提供了全新的思考视角。
编辑:左芳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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